9月27日上午,津市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专题听取了行政执法“四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上,市司法局局长龚龙围绕工作作法、取得的主要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接下来的工作打算汇报了全市行政执法“四项制度”落实情况。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自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以来,市人民政府和市司法局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印发了实施方案,制定了任务分解表,组织开展了学习培训,建立了考核机制,狠抓了推进落实,全市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取得了显著提升,执法程序日趋完善,执法审核机制日趋健全,行政执法办案质量有了较大提高。
听取“四项制度”汇报落实情况现场
会议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工作保障、加大督导协调力度,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在津市落地生根,以“四项制度”规范执法、促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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