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彭子晟副市长为津市市人民政府
代理市长的决定
(2021年8月12日津市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津市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彭子晟副市长为津市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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