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

  • 作者:    时间:2023-04-04    阅读次数:10963    【字体:   上一篇   下一篇
  • 4月3日,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姜正才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勇林、胡湘萍、郭久平、陈克兵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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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姜正才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前首先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刘俊芳同志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姜正才强调:不久闭幕的全国“两会”,举国关注、举世瞩目,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持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走深走实。通过全面系统学习,不断增进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认识和理解,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以人大高效履职助力津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前还进行了会前学法,邀请了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股长赵星程同志对《行政复议法》的立法目的、基本原则、行政复议的受理与答复程序、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和决定等方面作了讲解。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姜正才强调:行政复议制度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作为人大代表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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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现场

    会议首先进行了人事事项,表决通过了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有关人事任免议案提请。决定免去葛胜、宁宇同志的津市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黎谏昭、杨威同志的津市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决定免去刘政、张林、肖俊同志的津市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决定任命钟智、李志华同志为津市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罗铭、庞芳同志为津市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姜正才为通过任命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根据《湖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相关规定,钟智、李志华同志向宪法宣誓仪式在本次会议上组织实施。罗铭、庞芳同志向宪法宣誓仪式,由市人民法院在本院就职会议上自行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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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宪法宣誓仪式现场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津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对《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津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决议(草案)》进行表决;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全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重大传染病应对处置能力情况的报告。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殷依峰,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高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金梦、杨剑波、陈璐,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等议题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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