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

  • 作者:办公室    时间:2023-10-08    阅读次数:3830    【字体:   上一篇   下一篇
  • 10月7日,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姜正才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勇林、胡湘萍、雷志华、郭久平、陈克兵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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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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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姜正才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前首先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刘俊芳同志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姜正才强调:当前,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已全面启动,我们要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弄清楚主题主线,落实好目标任务。要把理论知识的学习作为重中之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三个必读篇目,切实提升理论水平。要立足人大工作实际,做深做实调查研究,按照“走基层、找问题、想办法、促发展”的工作要求抓好落实。要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质量和水平,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

    会前还进行了会前学法,邀请了津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庹进文同志从全市道路交通概况、主要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典型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违法处理政策以及日常车驾管业务等方面的讲解。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姜正才强调: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千家万户,事关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人大代表,要以身作则、当好表率,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推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助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共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会议首先进行了代表辞职,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张微、徐新松同志辞去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张微同志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同时,因人事调整,津市市第十八届人大代表宋磊同志已经调离津市,根据《代表法》49条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会议进行了人事事项,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有关人事任免议案提请。决定免去刘清华同志的津市市统计局局长职务、张云同志的津市市司法局局长职务、彭军同志的津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周勇同志的津市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决定任命向晓玲同志为津市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刘清华同志为津市市司法局局长职务、彭军同志为津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谭静同志为津市市统计局局长职务、刘德斌同志为津市市城市管理和执法局局长职务、刘薇斯同志为津市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姜正才为通过任命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根据《湖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相关规定,向晓玲、刘清华、彭军、谭静、刘德斌同志向宪法宣誓仪式在本次会议上组织实施刘薇斯同志向宪法宣誓仪式,由市人民法院在本院就职会议上自行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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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宪法宣誓仪式现场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反食品浪费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反食品浪费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藠果特色产业、推动“南北双环”乡村振兴的报告; 会议开展了公安执法办案专项评议,对公安执法办案专项评议工作进行了表决;会议还听取了常德市人大代表熊玉芳、罗鉴远、王淑英、刘菊蓉同志的述职,并对述职进行表决。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殷依峰,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邱献兵,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金梦、陈璐、彭进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徐南林,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等议题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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