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姜正才主持。
会议现场
本次会议应到主席团成员38人,因事因病请假1人,实到3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草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津市市202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草案)》;审议通过了《关于津市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草案)》;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津市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津市市202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决议(草案)》、《关于津市市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决议(草案)》、《关于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津市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六个决议(草案)。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对《津市市2024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讨论酝酿情况,并原则通过;审议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报告了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会议还通过了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调整第二次全体会议时间的决定(草案)。
市领导黄旭峰、彭子晟、殷依峰、叶春华、蒋勇林、胡湘萍、雷志华、郭久平、陈克兵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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