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人常〔2014〕2号
津市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至第四次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
工 作 要 点
(2014年3月5日津市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一、关于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议题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至四次会议期间,常委会拟召开7次会议,就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审议议题分项安排如下:
第10次常委会会议(2014年3月)
1.审议通过《津市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至第四次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工作要点(草案)》;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沅澧城镇快速干线2号道津市段情况汇报》;
3.常德市人大代表、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兼职委员述职;
4.人事任免;
第11次常委会会议(2014年4月)
5.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2013年税收征管及2014年税收征管安排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集中区建设发展情况的报告;
8.常德市人大代表、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兼职委员述职;
第12次常委会会议(2014年6月)
9.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
10.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市审计局关于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查批准2013年财政决算;
1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客运环线运行情况的报告;
12.部署对商务局、水务局、教育局、城管执法局、公安局等五个单位工作评议;
13.常德市人大代表、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兼职委员述职;
第13次常委会会议(2014年8月)
14.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1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安全饮水工作情况的报告;
1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
17.常德市人大代表、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兼职委员述职;
第14次常委会会议(2014年10月)
1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1—9月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19.听取和审议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审议意见;
20.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廉租房分配和管理情况的报告;
22.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3.常德市人大代表、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兼职委员述职;
第15次常委会会议(2014年12月)
2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和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工作情况的报告;
25.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6.开展年度部门工作评价;
27.常德市人大代表、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兼职委员述职;
第16次常委会会议(2015年1月)
28.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29.听取和审议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情况汇报,并作出相应决定;
30.常德市人大代表、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兼职委员述职。
二、关于主任会议审议的重点议题
常委会议闭会期间,拟召开5次主任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1次主任会议(2014年3月)
1.听取市人民政府2013年度城建计划执行和2014年度城建计划及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
2.听取2014年度政府债务预算审查情况的汇报;
第2次主任会议(2014年5月)
3.听取市人民政府2013年度融资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
4.听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环保世纪行、司法公正常德行、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2013年工作情况及2014年活动方案的汇报;
5.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第3次主任会议(2014年7月)
6.听取市人民政府2014年1—5月份工业经济建设发展情况的报告;
7.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8.听取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和教育布局调整情况的报告;
第4次主任会议(2014年9月)
9.听取职业教育与企业对接调研情况汇报;
10.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三资”管理情况的报告;
第5次主任会议(2014年11月)
11.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机耕道建设情况的报告;
1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情况的报告。
三、关于调研、视察工作
1.“三改四化”实施情况视察(3月);
2.“绿色津市”建设情况视察(5月、10月);
3.城乡居民安全饮水调研(4月、6月);
4.农村食品安全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调研(5月);
5.职业教育与企业对接调研(8月);
6.群众体育活动调研(9月);
7.农村农业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视察(9月);
8.根椐全市人民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安排调研、视察活动。
四、关于常委会重要工作安排
(一)把握监督重点
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执法检查,继续抓好司法案件备案审查,促进执法规范化。
2.突出对群众所关注的城乡居民安全饮水、城乡规划、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工业园区建设、廉租房管理等热点问题的监督与督办。
3.
4.对政府工作部门进行年度工作评价;开展部门工作专项评议,视情况启动询问、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强力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监督措施
1.根据《津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精心确定审议议题,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突出重点、直谏诤言,提高审议质量。
2.加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督办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真正将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3.围绕监督议题,组织相关委室开展调查研究,加大跟踪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视察、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不断提升监督实效。
(三)发挥代表作用
1.加强代表的履职培训和法律法规、财政经济等专业知识培训,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参加政情通报会及其他重要会议,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拓宽代表参政议政渠道。
2.搭建代表工作平台,建立“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让代表更加紧密地贴近群众,及时收集、积极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
3.加大对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督办力度,坚持普遍督办与重点督办结合、限期督办与跟踪督办并重,提升办理实效,确保议案办成率达到100%、建议办成率力争达到45 %以上,有效激励代表为民代言,依法提出更多更好的议案和建议。
4.开展“三级”代表述职活动,年内组织7名常德市人大代表和7名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兼职委员向常委会述职,市、乡(镇)人大代表在届内全部述职一次以上。
5.完善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工作,详细记载代表履职信息、准确登记代表履职事项,视情况启动代表退出机制,对不履职代表和评议不称职代表建议自动辞去代表职务,不愿辞职的,尝试由常委会或选民启动罢免案。
6.建立分类指导机制,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和代表小组工作的联系与指导,促进工作规范化,提升人大代表工作的整体水平。
五、关于常委会自身建设
(一)规范工作管理。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情况公开工作制度,完整登记组成人员履职事项并向全体代表通报;强化对兼职委员履职的监督,提升常委会整体工作水平。全面加强人大机关管理,完善办公管理制度,倡导文明办公;加大岗位责任目标考核力度,抓好工作落实;加强机关廉政教育,增强常委会委员和机关干部职工从严律己、清正廉洁的自觉性,努力打造学习型、法治型、服务型、廉洁型、文明型“五型”机关,不断提升人大机关整体形象。
(二)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常德市、我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畅通民情、听取民意、解决民忧”为活动的落脚点,深入群众开展走访、座谈,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为民排忧解难。切实强化人大调研工作,组织开展课题调研活动,摸清基层最真实的情况,了解群众最实在的想法,力争出一批有分量、有见地的调研成果,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
(三)加强工作宣传。充分发挥人大网站宣传平台作用,加快网站升级,增强网站的服务性、指导性和可读性,不断拓展辐射面。发挥地方新闻媒体主渠道优势,大力表彰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代表小组、代表活动积极分子、人大先进工作者等,制作专题节目,宣传优秀人大代表先进事迹,激励代表在各行各业率先垂范、建功立业。修订人大机关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激发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者和人大机关干部从事人大宣传工作的热情,展示津市人大工作风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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