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津市市农民健康行
活动方案》的通知
市组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
《2017年津市市农民健康行活动方案》已经市组委会研究通过,并报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
2017年津市市农民健康行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形势下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常德有关会议精神,坚持人民健康优先发展,积极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础服务体系,以“全民健康促进全面小康、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满足农民健康基本需求。
二、活动主题
加强重大疾病和地方病防控,建设“健康村镇”。
三、主要任务
1.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市卫计局、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主导作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设立宣传专栏、开办健康讲座、借助短信和微信(市卫计系统微信公众号:津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农村中小学开设健康课堂等宣传形式,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津市行、健康知识“进镇、进村组、进农家”等主题活动,增强农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主动参与改陋习、讲文明、讲卫生、爱环境、树新风活动,逐步形成文明、卫生、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行为(责任单位:市人大教工委、市卫计局、市教育局、各镇政府)。
2.加强重大疾病防控。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农村免疫接种,加强基层疾控机构能力达标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规范化建设;做好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等综合防治,加强手足口病、狂犬病、霍乱、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防控与疫情处置工作;实施好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民生实事项目,继续开展 “生殖健康村村行”活动,深入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叶酸增补和产前诊断等出生缺陷干预服务;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各镇政府)。
3. 建设健康镇村。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质改造镇卫生院,继续落实村级卫生室建设规划;加大对贫困村卫生室的投入力度,满足当地人民群众预防保健及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继续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继续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改圈、改灶、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养殖综合整治等工作,深入推行“绿色存折”制度,控制减少生产生活污染源,严格依法依规处置医疗废弃物,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督导(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卫计局、市环保局、市畜牧局、各镇政府)。
4.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村非法行医、严厉查处药品假冒伪劣行动(责任单位:市卫计局、市食药工质局、市公安局、各镇政府)。
5.推介先进典型。大力推介农村卫生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通过有组织、有力度、有特色的新闻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农民健康行活动的社会影响,提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对抓好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的认识和关注度(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教工委、市卫计局、各镇政府、市广播电视台、市政府网站)。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换届后人员变动情况,调整津市市农民健康行组委会组成人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湘萍任市组委会主任,市政府副市长李阳任市组委会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教工委、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局、市农业局、市食药工质局、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政府网站相关负责人为市组委会成员。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市人大教工委,由市人大教工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各镇人大主席牵头负责。
2.实行上下联动。组委会及其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要根据市组委会的整体部署,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开展活动的时间要相对集中,开展活动的方式要积极创新。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参与新闻采访报道活动,认真拟定采访方案,精心组织实地采访,努力提高稿件质量,不断扩大活动影响。
3.确保活动实效。各镇政府要突出打造2个健康村示范点,组委会及其成员单位要突出发掘一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弘扬典型经验。同时,要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对突出问题或负面典型,依照审批程序予以曝光或以书面形式报送有关领导。通过多措并举,多方参与,切实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民群众健康的氛围,不断促进健康村镇和农村卫生工作,确保农民健康行活动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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