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 作者:办公室    时间:2024-10-25    阅读次数:185    【字体:   上一篇   下一篇
  • 10月24日,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姜正才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勇林、胡湘萍、雷志华、郭久平、陈克兵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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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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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姜正才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前首先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刘俊芳同志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姜正才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回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建立、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光辉历程,深刻阐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系统总结了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重大成果,对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讲话立意高远、催人奋进,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是一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辉的纲领性文献。我们要将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实学习研讨、宣传宣讲、研究谋划、融合推进,切实将贯彻落实重要精神转化为推动全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

    会前还开展了会前学法,邀请了津市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华同志,为大家解读《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姜正才强调指出,《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相关内容,从条例制定的背景、重要意义和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服务、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公正文明执法等主要内容,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进行解读。《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的出台对于我省城市管理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它既是一部城市管理工作的“当家法”,是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推进相关领域重大改革的重要法制保障,同时也是一部促进城市和谐、提升城市品质,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民生法”。市人大常委会要立足自身职能定位,做好监督评议,聚焦并解决城市管理方面的痛点、热点问题,推动津市市城市管理和建设高质量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1-8月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1-8月财政预算执行和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4年津市市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一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高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金梦、陈璐、彭进华分段列席会会议,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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