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锋杰等3名同志辞去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4年12月29日津市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津市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张锋杰、王宏斌、施光华等3名同志辞去津市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代表资格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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