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召开

  • 作者:    时间:2022-12-13    阅读次数:7215    【字体:   上一篇   下一篇
  • 12月9日,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姜正才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勇林、胡湘萍、雷志华、郭久平、陈克兵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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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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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姜正才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前,组织全体与会人员围绕党的二十大相关精神进行集中传达学习。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全体人员要对照学习提纲,原汁原味、逐字逐句抓好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上来,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做到学习、认识、行动齐头并进,进一步激发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团结奋斗的精气神,以扎实的工作成效体现学习贯彻的成果。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黄大庆同志辞去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关于接受胡汉同志辞去津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黄大庆同志的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胡汉同志因人事调整,根据《代表法》49条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会议进行了人事事项,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议案提请,决定接受陈林同志辞去津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决定免去陈林同志的津市市公安局局长职务、罗斌同志的津市市发改局局长职务、戴宏凯同志的津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职务、齐绍进同志的津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周敏同志的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阿毅同志的津市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罗业才同志的津市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李平章同志的津市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黄芳同志的津市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进行表决、谭芳同志的津市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姜业涛同志的津市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进行表决、周雄同志的津市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宋叔庆同志的津市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决定任命徐南林同志为津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曾令军同志为津市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郑宇辰同志为津市市发改局局长职务、郭勇同志为津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职务、欧阳刘慧同志为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钟晓婷同志为津市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陈雷夫同志为津市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姜业涛同志为津市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谭橙同志为津市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江海兵同志为津市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王健清同志为津市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周雄同志为津市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熊英同志为津市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匡纯华同志为津市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姜正才为通过任命同志颁发了任命书,根据《湖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相关规定,徐南林、曾令军、郑宇辰、郭勇、欧阳刘慧、钟晓婷、陈雷夫同志向宪法宣誓仪式在本次会议上组织实施。姜业涛、谭橙、江海兵、王健清、周雄、熊英、匡纯华7位同志位同志向宪法宣誓仪式,由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在本院就职会议上自行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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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宪法宣誓仪式现场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津市市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对津市市2022年民生实事实施项目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2022年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表决;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相关部门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票决;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委关于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组关于相关部门二级机构监督评议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对相关部门二级机构进行测评;听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还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和渔业法》》专题学法学习。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代理主任殷依峰,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邱献兵,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易榕,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等议题相关部门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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