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村、农业法律法规,落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决议决定的督办工作;
2.围绕农村经济工作,搞好调查研究,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有关农村工作的议案、建议;
3.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农村工作审议决策的各项准备工作,搞好与农口部门及人大代表的对口联系;
4.负责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
5.承办省、常德人大常委会对口工作委(室)交办的工作;
6.承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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