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

  • 作者:    时间:2016-03-28    阅读次数:3345    【字体:   上一篇   下一篇
  • JSDR—2016—01003

    津政办发〔2016〕5

     

    津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使用管理的

    实 施 意 见

    各相关单位:

    为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更好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津市市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使用管理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常德市关于发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专题会议精神,规范有序运用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推动重点产业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基金带动社会投资、培育市场需求、促进企业创业成长等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基金使用效益,推动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确保基金争得来、用得好、还得上。

    二、基本原则

    1.谁主管谁负责;    2.谁承接谁负责;

    3.交办谁谁负责;    4.谁使用谁负责。

    三、组织领导

    成立津市市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组  长:陈章杰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周功表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徐兴庭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杨健全  市政府副市长

    李景峰  市政府副市长

    李  阳  市政府副市长

    文国平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黄  杰  市政府副市长

    刘  瑜  市政府副市长

    梁文利  市政协副主席(兼)

    成  员:陈克兵  市委办常务副主任

    甘雪林  市政府办主任

        市发改局局长

    陈克元  市财政局局长

    雷志华  市审计局局长

        市城投公司负责人

    易继武  农发行津市支行行长

        国开行客户二处经理

        市发改局副局长

    相关项目主管单位负责人和项目承接公司法人代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项目办梁文利兼任办公室主任,金鑫、易继武任办公室副主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则由相关人员补充,市政府办不另行发文。

    四、具体职责

    1.基金开发:市项目办牵头,市发改局及项目主管单位为主,相关部门配合

    2.基金申报:市发改局牵头,国开行(市城投公司负责对接)、农发行津市支行为主配合,相关部门协助,项目主管部门和承接公司负责申报资料制作和工作经费筹措。

    3.资金拨付程序承接公司向市项目办申报→市项目办组织国开行农发行津市支行等单位验收→承接公司填写资金拨付申请表→项目主管部门初审市财政局复审→市项目办和分管领导审核(100万元以上报常务副市长审批)→国开行农发行津市支行核准后拨付到承接公司账户→承接公司根据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给施工企业→决算(工程完工后,由市审计局进行审计,凭审计结论实施工程决算)

    4.基金使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管市级领导对基金使用负总责,项目承接公司负全责,各项目分管市级领导全权负责基金的使用、监管、审批、签字及基金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和后续贷款等事宜。

    5.基金监管:市财政局牵头,市审计局、项目主管部门、基金投放银行协助,参照财政投资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办法,实行项目主管部门与资金使用单位共管资金账户制度,对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6.基金协调: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总牵头,分管市项目办的市级领导负责日常工作,项目主管市级领导负责对上对下和与银行等部门的协调

    7.基金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主管市级领导负总责,项目主管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负全责,项目承接公司直接负责,主管的市级领导和项目主管单位负责人对项目的进度、绩效、评估、验收、后续贷款等工作具体负责 

    8.基金考核:由市项目办牵头,对基金开发、申请、使用、监管、建设、绩效等工作实行统一考核,凡有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均纳入考核范围。市政府督查室对基金项目的工程进度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市政府督查室和市项目办月对相关单位基金使用工作进行一次排名,排名结果通报全市并报送所有市级领导;市项目办牵头对相关单位基金使用工作“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相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约束意识。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和调度,确保基金项目顺利推进。

    2.优化环境,加速建设。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要进一步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和建设条件,加快基金项目建设进度。

    3.规范程序,主动作为各主管部门、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意见要求,规范基金使用管理的各项基本工作流程,按照职能分工搞好指导、协调、组织、监管和落实工作

    4.严格管理,强化监督。要建立全过程、全方位的信息公开机制,对基金所支持项目的可行性、投资总额、项目负责人、经济社会效益、完成进度及绩效考核结果等内容,要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监督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附件:津市市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管理职责分工明细表

    津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3日

    附件

            津市市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管理职责分工明细表

    职  责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市级领导

    基金项目开发

    市项目办、发改局

    市直相关责任部门及投融资平台

    各分管市级领导梁文利

    基金申报

    市发改局

    城投公司、国开行农发行津市支行

    各分管市级领导梁文利

    基金拨付

    市项目办

    市财政局、国开行农发行津市支行、各责任单位

    各分管市级领导梁文利

    基金使用

    项目分管市级领导

    投融资平台

    各分管市级领导

    基金监管

    市财政局

    审计局、国开行农发行津市支行、各主管部门

    各分管市级领导、周功表

    基金协调

    市项目办

    市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等

    各分管市级领导梁文利

    基金考核

    市项目办

    市财政局、审计局项目责任单位、基金投放银行、投融资平台

    周功表梁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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