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市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民路等五条道路改造期间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 作者:    时间:2015-07-20    阅读次数:2287    【字体:   上一篇   下一篇
  • JSDR—2015—00005

     

    津政发〔2015〕15

     

    津市市人民政府

    关于人民路等五条道路改造期间实施

    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确保人民路、建设路、凤凰南路、万寿南路、大桥两侧道路改造期间城区道路交通有序、畅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现将上述道路改造期间实施交通管制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道路改造工程时间

    2015年6月10日——10月20日。

    二、交通组织

    道路改造工程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10日——7月25日):人民路汪家桥至澧水大桥东侧,凤凰南路

    第二阶段(7月26日——9月10日):建设路广兴超市至红旗剧院,万寿南路

    第三阶段(9月11日——10月20日):建设路刘公桥路口至老仙桥,大桥两侧

       三、上述道路全程施工期间,所有过往车辆一律限制通行或绕道通行严禁在机动车道上停放机动车辆,妨碍道路改造正常施工。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规范调整公交客运车辆通行线路。

       五、市住建、交通、交警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做好交通疏导和引导工作;施工单位要按相关规定设置好交通安全设施。

       六、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道路安全法规和本通告规定,服从执勤交警和相关管理人员的指挥。

       七、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市交警、交通、住建等部门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市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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